近日
青羊、锦江、武侯、成华、金牛
天府新区
多区市公布了本地
幼升小、小升初招生细则
一起来看看今年政策是什么样
工作原则
01
坚持就近入学
按照“学校划片招生,生源就近入学”原则,区教育局依据户籍适龄儿童少年人数,科学划定服务范围,确保各片区之间教育资源大致均衡。
实行“两个一致”和“一套房屋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划片入学”,其他迁入的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入学。
02
坚持免试入学
严格执行义务教育适龄儿童少年免试入学升学规定,公办学校实行按户籍划片登记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入学,民办学校实行免试电脑随机录取。严禁违规跨区域招生。
严禁通过笔试、面试、面谈、评测、简历等任何形式选拔学生,严禁以各类竞赛、考试证书、荣誉证书、科学成绩、培训成绩或证书证明等作为招生依据或参考;
03
坚持公民同招
公办、民办义务教育学校实行同步招生。优先满足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少年入学需求。
未超过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民办学校补录面向符合民办学校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所有学生
青羊区
小学入学
1.公办小学入学对象:2024年8月31日(含)前年满六周岁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2.民办小学入学对象:2024年8月31日(含)前年满六周岁,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中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入学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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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采集
1.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公告于4月26日发布。户籍适龄儿童信息采集、报名均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于5月6日—17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校验,双胞胎(多胞胎)子女网上申请绑定。
2.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申请人须于4月1日—3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
3.集体户子女、在青羊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等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5月13日—17日向区教育局提交资料进行信息采集。
资料审核
5月20日—23日,因特殊情况确需到现场进行资料审核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按要求持适龄儿童与其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和实际居住地证明(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产证明等)到区教育局指定的登记点进行入学资料审核。
公办小学入学
6月17日公布公办小学划片范围和公办小学入学结果。
公办小学学位确定,根据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实际情况,对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即提供的实际居住地房产为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100%产权)的适龄儿童优先保障划片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入学。对学位紧张的学校,一套房屋解决一个家庭的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其他迁入的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入学。
入学审核工作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校验、报名的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公办小学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民办小学入学
民办小学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经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学校招生简章须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网上报名
1.自愿就读民办小学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中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须于6月3日—6日进入“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选择“民办小学报名”进行网上报名。
2.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可在认真阅读民办小学招生简章后,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小学。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再作修改。
3.所有民办小学招生均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组织录取
民办小学招生录取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6月18日区教育局组织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并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公布结果。
学位确认
被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须于6月24日—25日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公办或民办学位确认。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逾期不确认的,默认为公办学位;放弃已确认学位的,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6月26日,民办小学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补录的,由区教育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公布补录计划。6月27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补录报名,符合民办学校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适龄儿童可报名参加补录。6月28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小学补录并公布结果。参与民办学校补录被录取的,以补录学位为最终学位。
入学告知
1.公办、民办小学完成招生入学录取工作后,以发布公告或发放入学通知书等形式告知适龄儿童家长入学报到相关信息。
2.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于7月3日—7月5日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查看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并按时办理入学报到。
初中入学
入学对象
1.在青羊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2.在青羊区外、成都市内就读的青羊区户籍小学毕业生,
3.回蓉生
4.随迁子女
入学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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入学对象
1.在青羊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4月22日—26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小学毕业信息核对;回蓉生(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回青羊区就读初中的青羊区户籍小学毕业生)进行信息采集;双胞胎(多胞胎)子女网上申请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2.在青羊区外、成都市内就读的青羊区户籍小学毕业生,须于毕业信息采集前向现就读小学提供户口簿和监护人房产证明,由现就读小学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上传材料,经青羊区教育局审核后,在青羊区入学。
3.回蓉生于4月22日—26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完成回蓉生信息采集,经青羊区教育局审核后,在青羊区入学。
4.随迁子女需在青羊区初中入学的,申请人须于4月1日—3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青羊区入学。
网上报名
1.公办初中网上报名
6月5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公办初中升学对应区域。
6月18日—21日,市直属学校网上报名,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愿填报一所市直属学校。
2.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民办初中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等须经区教育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6月5日—6日,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民办一贯制学校在籍小学毕业生,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参加直升。
6月18日—21日,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本市学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学生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每位学生可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学校。
7月8日,经区教育局审核,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补录的民办学校补录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7月9日,符合民办学校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小学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补录。
所有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均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再作修改。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组织录取
1.公办初中学校录取
6月26日,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被市直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以及区属公办学校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被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放弃市直属学校学位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7月2日,区教育局公布区属公办初中划片范围。
7月4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区属公办初中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2.民办初中学校录取
6月11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生录取或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民办一贯制学校报名直升人数超过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剩余学位实行网上报名,电脑随机录取。已被校内直升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录取。
6月13日,区教育局审核民办一贯制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6月27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7月11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初中学校补录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仍按公办初中学校入学办法入学。
学位确认
7月5日—6日,被民办初中学校和区属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学位最终确认。逾期不确认的,默认为公办学位;放弃已确认学位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参与民办补录被录取的,以补录学位为最终学位。
小升初信息采集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的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申请入学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入学报到
7月12日—13日,学生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其他群体入学
随迁子女: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申请就读青羊区公办小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在青羊区小学毕业且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随就读小学划片入学;在青羊区以外小学毕业且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更多群体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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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儿童少年
按照“全覆盖、零拒绝”要求,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权利;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开展入学评估,通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逐一做好入学安置工作,并落实“一人一案”。
优抚对象子女
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成都工匠”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其他
法定监护人(父或母)一方或双方为成都市青羊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为成都市外户籍的,由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提出申请,并出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在青羊区合法居住证明、成都市社保和劳动合同等材料,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按规定做好在青羊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其法定监护人为青羊区户籍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后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因电脑随机录取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校区)的,家长可于5月24日—28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 ,申请拟入学小孩与已在读大孩就读同一学校(校区),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5月31日,区教育局公布多子女同校就读申请审核结果。
锦江区
小学入学
入学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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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一步:入学对象
2024年8月31日(含)前年满六周岁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第二步:确定登记点
4月26日,锦江教育微信公众号将发布登记点信息,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到登记点查看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公告。
第三步:信息采集及审核
✍1.本区户籍适龄儿童:5月6日—17日,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以下简称“入学平台”)按要求填报信息,并进行信息在线校验,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可网上申请绑定。
5月20日—23日确需到现场进行资料审核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按要求持适龄儿童与其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和实际居住地证明(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产证明等)到登记点进行入学资料审核。
✍2.随迁子女:申请人须于4月1日—3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
✍3.集体户子女、居住在锦江区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等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于5月13日—17日到区教育局提交资料进行信息采集。
第四步:查看入学结果
6月17日,本区户籍及其他符合政策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入学平台”查询公办小学入学结果。
7月3日—5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平台”查询学位结果。
第五步:学生报到
8月31日前,根据公办小学通知办理适龄儿童入学报到手续。
民办小学入学流程
温馨提示:凡要进行民办小学报名的本市户籍适龄儿童均需完成信息采集。
第一步:入学对象
2024年8月31日(含)前年满六周岁,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条件的适龄儿童。
第二步:取得报名资格
1.本市户籍适龄儿童:5月6日—17日在“入学平台”完成公办小学信息采集及现场资料审核。
2.随迁子女:4月1日-30日在“入学平台”申请,5月15日前的工作日查询审核结果。
3.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5月31日前在“入学平台”完成信息采集。
第三步:网上报名
6月3日—6日,在“入学平台”中的“民办小学”报名模块选报1所民办小学。
第四步:查看录取结果
6月18日,在“入学平台”查看电脑随机录取结果。
第五步:学位确认
6月24日—25日,被民办学校和公办小学同时录取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进行网上公办或民办学位确认,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逾期不确认的,默认为公办学位。
第六步:学生报到
8月31日前,适龄儿童根据民办学校通知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初中入学
入学对象
1.在锦江区小学就读的小学毕业生
2.在锦江区外、成都市内就读的锦江区户籍小学毕业生,
3.回蓉生
4.随迁子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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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初中入学流程
第一步:入学对象
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它符合政策的小学毕业生。
第二步:信息核对
4月22日—26日,本区户籍的小学毕业生(含回蓉生)在“入学平台”进行信息核对;双胞胎(多胞胎)子女申请绑定随机录取。随迁子女需于4月1日—30日,在“入学平台”中“随迁子女模块”申请。集体户子女、在锦江区居住的港澳台适龄少年等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于5月6日—15日到区教育局提交资料进行信息采集。
第三步:查看升学对应区域
6月5日,查看学生公办初中升学对应区域。
(如要报名市直属学校:6月18日-21日进行市直属学校网上报名;6月26日查看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结果)
第四步:查看录取结果
7月4日,查看区属公办初中录取结果。
第五步:学生报到
7月12日—13日,学生按初中学校安排报到。
民办初中入学流程
第一步:取得报名资格
1.本市小学毕业生(含回蓉生):4月22日—26日,在“入学平台”进行信息核对(采集)。
2.随迁子女:4月1日-30日在“入学平台”申请。
第二步:网上报名
1.民办一贯制学校:6月5日—6日,直升申请;6月11日,查看直升录取结果。
2.民办初中学校:6月18日—21日,在“入学平台”报名。
温馨提示:已自愿报名并被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录取。
第三步:查看录取结果
6月27日,查看民办初中录取结果。
第四步:学位确认
7月5日—6日,被民办学校和区属公办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须进行网上公办或民办学位确认。
第五步:学生报到
7月12日—13日,学生按初中学校安排报到。
其他群体入学
随迁子女。随迁子女申请人须于4月1日—3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
残疾儿童少年。为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权利,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将于4月开展入学评估,详见《2024年成都市锦江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评估公告》
武侯区
小学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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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学对象
1.公办小学入学对象:2024年8月31日(含)前年满六周岁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2.民办小学入学对象:2024年8月31日(含)前年满六周岁,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中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信息采集
1.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公告于4月26日发布。户籍适龄儿童信息采集、报名均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须于5月6日—17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校验,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可网上申请绑定。
2.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申请人须于4月1日—3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
3.集体户子女、在武侯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等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于5月13日—17日向区教育局提交资料进行信息采集。
(三)资料审核
5月20日—23日,确需到现场进行资料审核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要求持适龄儿童与其同一户籍的本区居民户口簿和实际居住地证明(法定监护人实名所属房产证明等)到区教育局指定的登记点进行入学资料审核。
(四)公办小学入学
6月17日公布公办小学划片范围和各公办小学入学结果。
公办小学学位确定,根据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的实际情况,对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即提供的实际居住地房产为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100%产权)的适龄儿童优先保障划片入学,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入学。对学位紧张的学校,一套房屋优先解决一个家庭的户籍适龄儿童就近入学,其他迁入的户籍适龄儿童统筹安排入学。
入学审核工作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校验、报名的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公办小学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五)民办小学入学
民办小学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经区教育局审核,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学校招生简章须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1.网上报名。
(1)自愿就读民办小学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中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须于6月3日—6日进入“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选择“民办小学报名”进行网上报名。
(2)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可在认真阅读民办小学招生简章后,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小学。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再作修改。
(3)所有民办小学招生均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2.组织录取。
民办小学招生录取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6月18日区教育局组织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并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公布结果。
3.学位确认。
被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须于6月24日—25日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公办或民办学位确认。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逾期不确认的,默认为公办学位;放弃已确认学位的,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6月26日,民办小学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补录的,由区教育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公布补录计划。6月27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补录报名,符合民办学校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适龄儿童可报名参加补录。6月28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小学补录并公布结果。参与民办小学补录被录取的,以补录学位为最终学位。
(六)入学告知
1.公办、民办小学完成招生入学录取工作后,以发布公告或发放入学通知书等形式告知适龄儿童家长入学报到相关信息。
2.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于7月3日—5日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查看统筹安排就读学校,并按时办理入学报到。
初中入学
招生对象
1.在武侯区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
2.在武侯区外、成都市内就读的武侯区户籍小学毕业生
3.在成都市外就读小学、回武侯区就读初中的武侯区户籍小学毕业生
4.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
5. 其他符合政策的小学毕业生
入学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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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核对
1.在武侯区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4月22日—26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毕业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个人信息核对;双胞胎(多胞胎)子女网上申请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2.在武侯区外、成都市内就读的武侯区户籍小学毕业生,于毕业信息采集前向现就读小学提供户口簿,由现就读小学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上传材料,经武侯区教育局审核后,在武侯区入学。
3.在成都市外就读小学、回武侯区就读初中的武侯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简称“回蓉生”),其法定监护人于 4 月 22 日—26 日登录“武侯教育”微信公众号,进入“读中小学”—“小升初回蓉生办理”进行申请办理。
4.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需在武侯区初中入学的,4月1日—3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经审核符合条件的,在武侯区入学。
5. 其他符合政策的小学毕业生(集体户子女、在武侯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等),其法定监护人于 4 月 22日—26日登录“武侯教育”微信公众号,进入“读中小学”—“其他政策入学申请”进行申请办理。
(二)网上报名
1.公办初中网上报名。
6月5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公办初中升学对应区域。
6月18日—21日,市直属学校网上报名,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愿填报一所市直属学校。
2.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民办初中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等须经区教育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6月5日—6日,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民办一贯制学校在籍小学毕业生,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参加直升。
6月18日—21日,符合民办学校招生简章条件的小学毕业生、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学生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每位学生可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学校。
7月8日,经区教育局审核,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补录的民办学校补录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7月9日,符合民办学校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小学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补录。
所有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均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再作修改。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三)组织录取
1.公办初中学校录取。
6月26日,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被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以及区属公办学校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其法定监护人放弃市直属学校学位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7月4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区属公办学校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2.民办初中学校录取。
6月11日,区教育局组织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生录取或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民办一贯制学校报名直升人数超过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计划数的,实行电脑随机录取;未超过本校初中核定招生计划数的,直接录取全部报名学生,剩余学位实行网上报名,电脑随机录取。已被校内直升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录取。
6月13日,区教育局审核民办一贯制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6月27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初中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7月11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初中学校补录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未被民办初中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仍按公办初中学校入学办法入学。
(四)学位确认
7月5日—6日,被民办初中学校和区属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在“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学位最终确认。逾期不确认的,默认为公办学位;放弃已确认学位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参与民办补录被录取的,以补录学位为最终学位。
小升初信息采集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的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申请入学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五)入学报到
7月12日—15日,学生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其他群体入学
(一)随迁子女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申请就读武侯区公办小学,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在武侯区小学毕业且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随就读小学划片范围内学生升学;在武侯区以外小学毕业且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升学。
更多群体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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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残疾儿童少年。按照“全覆盖、零拒绝”要求,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权利;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开展特殊需要学生入学评估,通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逐一做好入学安置工作,并落实“一人一案”。
(三)优抚对象子女。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成都工匠”子女等各类优抚对象,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四)其他。法定监护人(父或母)双方或一方为成都市武侯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为成都市外户籍的,由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提出申请,并出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在武侯区合法居住证明、劳动合同和成都市社保等材料,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按规定做好在武侯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其法定监护人为武侯区户籍的,可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后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因电脑随机录取、划片范围调整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校区)的,家长可于5月24日—28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拟入学小孩与已在读大孩就读同一学校(校区),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5月31日,公布多子女同校就读申请审核结果。
金牛区
小学入学
1.公办小学入学对象:
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金牛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2.民办小学入学对象:
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成都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入学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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信息采集
1.金牛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于5月6日—17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双胞胎(多胞胎)子女网上申请绑定电脑随机录取。
网址:https://ywzsrx.cdzk.org/
2.在金牛区申请就读小学的集体户子女的法定监护人,须在5月6日—17日向区教育局现场提交资料进行信息采集并审核。在金牛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须在5月31日前,向区教育局现场提交资料进行信息采集并审核。
公办小学入学
5月20日—5月23日,因特殊情况确需到现场进行资料审核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区教育局指定的登记点进行入学资料审核。
公办小学学位确定。根据入学登记的实际情况,对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儿童优先保障划片入学(房屋产权证持有人为适龄儿童的法定监护人,且该房产为监护人100%产权,同时满足该房产地址与适龄儿童所在的户口簿地址一致);再根据登记入学人数和学校资源分布情况,在区域内统筹安排其他适龄儿童入学。6月17日,区教育局公布所属公办小学划片范围和各公办小学入学结果。
公办小学现场审核工作结束后至下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就读公办小学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民办小学入学
区教育局审核所属民办小学名单及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等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学校招生简章需经区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民办小学网上报名
6月3日—6日,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进行民办小学网上报名。须进入“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选择“民办小学报名”进行填报。每位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可在认真阅读民办小学招生简章后,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学校。所有民办小学招生均在统一平台实行统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再作修改。任何民办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民办小学录取
6月18日,区教育局组织区属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6月26日,区教育局审核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补录的民办学校补录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6月27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补录报名,符合民办学校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适龄儿童可报名参加补录。
6月28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小学补录并公布结果。
小学学位确认
6月24日—25日,被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在网上进行公办或民办学位确认。逾期未确认学位的,默认为公办学位。
入学告知
1.公办、民办小学完成招生入学录取工作后,以发布公告、发放入学通知书等形式告知适龄儿童家长入学报到相关信息。
2.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查看统筹安排的就读学校,并在规定时间内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初中入学
信息采集
1.在金牛区小学就读的所有小学毕业生均须于4月22日—26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小学毕业信息核对。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网上申请绑定电脑随机录取。被民办学校和区属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须在网上进行公办或民办学位确认。
区教育局根据信息采集和资格审查结果,为符合条件的学生编定报名流水号,用于学位确定及查询。
更多详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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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办初中入学
市直属学校录取
6月5日,本市小学毕业生可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学生公办初中升学对应区域。
6月18日—21日,市直属学校网上报名,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愿填报一所市直属学校。
6月26日,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被市直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民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以及区属公办学校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被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的符合金牛区入学资格的学生,其法定监护人放弃该学位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金牛区公办初中学校录取
区教育局按照统一政策、统一时间、统一录取办法、统一工作程序的管理办法,组织开展区域内学校划片入学或多校划片电脑随机录取。部分学位紧缺片区优先保障与法定监护人户籍所在地一致,且户籍所在地与实际居住地一致的适龄户籍儿童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
7月2日,区教育局公布所属公办初中划片范围及入学计划。
7月4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区域内公办初中划片入学或划片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民办初中入学
金牛区所属民办初中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及学校招生简章等经过区教育局审核后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民办初中网上报名
6月5日—6日,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民办一贯制学校在籍小学毕业生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参加直升;已被校内直升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录取。未在规定时间内网上申请参加直升的,视为放弃本校直升。
6月11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一贯制学校直升生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6月13日,区教育局审核民办一贯制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6月18日—21日,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本市学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学生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每位符合条件的学生可自愿填报一所民办学校。所有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均在统一平台实行统一网上报名。报名时间截止后,报名信息不能再作修改。任何学校不得自行组织招生报名。
民办初中学校录取
区域内民办初中学校招生录取由区教育局统一组织实施,6月27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区域内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7月8日,区教育局审核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补录的民办学校补录计划,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7月9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补录报名,符合民办学校网报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补录。
7月11日,区教育局组织开展民办初中补录并公布结果。
初中学位确认
7月5日—6日,被民办初中学校和公办初中学校同时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须在网上进行公办或民办学位确认;逾期不确认的,默认为公办学位。
入学告知
1.公办、民办初中完成招生入学录取工作后,家长可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查询学位相关信息。
2.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查看统筹安排的就读学校。
3.学生于7月12日—13日到录取学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其他群体入学
随迁子女
随迁子女申请在蓉接受义务教育的,于4月1日—4月30日期间,通过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后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
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入学。
在金牛区小学毕业且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随原就读学校划片范围升学;在金牛区以外小学毕业且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升学。
7月5日前,区教育局通过“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等告知随迁子女就读学校安排情况。
更多群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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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儿童少年
区教育局按照“全覆盖、零拒绝”要求,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儿童少年接受义务教育权利;妥善做好金牛区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教育安置工作,逐一核实未入学适龄残疾儿童少年数据,确保“应进全进”。学校不得拒绝接收具有接受普通教育能力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随班就读。残疾学生纳入中小学学籍管理。
优抚对象子女
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成都工匠”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由区教育局严格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集体户子女
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一方为成都市金牛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为成都市外户籍的,由法定监护人提出申请,并出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金牛区合法居住证明、成都市社保和中心城区(5+2区域)内的劳动合同等材料,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在蓉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
按照《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在蓉港澳台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成教函〔2020〕39号)和《成都市教育局关于印发〈成都市在蓉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办法(试行)〉的通知》(成教函〔2020〕38号)要求办理。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少年在蓉就学,由监护人向其户籍地教育行政部门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其他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家长可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因电脑随机录取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校区)的,家长可于5月24日—28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其他子女与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学校(校区),区教育局参照家长意愿(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成华区
小学入学
公办小学入学对象:
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本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民办小学入学对象:
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中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即本市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公办初中入学对象:
本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小学毕业生。
民办初中入学对象:
符合民办初中招生简章的小学毕业生(即本市户籍小学毕业生、本市学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学生)。
更多细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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温馨提示:
1.成华区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须于规定时间内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信息采集系统完成信息填报。(中学:4月22日-4月26日;小学:5月6日-5月17日)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申请人须于4月1日-4月30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入“成都市随迁子女就学服务管理平台”进行申请办理。
2.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法定监护人可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自愿提出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电脑随机录取。(中学:4月22日-4月26日;小学:5月6日-5月17日)
3.因电脑随机录取、划片范围调整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校区)的,为方便家长接送,法定监护人可于5月24日-5月28日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申请拟入学小孩与已按政策入学在读大孩就读同一学校(校区),区教育局根据实际情况,参照法定监护人意愿统筹安排入学。
4.公办中小学审核工作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原因未进行信息采集和现场审核的户籍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就读公办中小学的,由区教育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5.被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适龄儿童少年,法定监护人已确认民办学位但又放弃的,法定监护人须在新学期开学前向区教育局提出申请,其公办学位由区教育局统筹安排。参与民办学校补录被录取的,以补录学位为最终学位。
6.为保障符合条件的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权利,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将于5月开展入学评估,详见《2024年成华区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阶段入学评估公告》
天府新区
小学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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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入学对象
1.公办小学入学对象: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的新区户籍适龄儿童、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
2.民办小学入学对象:2024年8月31日前(含8月31日)年满六周岁,且符合民办小学招生简章中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
(二)信息采集
新区户籍适龄儿童信息采集,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4月26日,发布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入学登记公告。5月6日至17日,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信息采集校验,双胞胎(多胞胎)子女网上申请绑定。5月20日至23日,因特殊情况确需到现场进行资料审核的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指定的登记点进行入学资料审核。
(三)公办小学入学
1.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小学入学。新区户籍适龄儿童以及按政策享受与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同等待遇的适龄儿童小学入学,分3个批次进行,每一个批次入学,已被新区公办小学录取过的适龄儿童均不再参加报名、录取。
(1)第一批次。5月25日至26日,C、E学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本学区学校入学志愿填报。6月5日,组织开展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2)第二批次。6月10日至11日,自愿填报四川天府新区香山小学、四川天府新区第三中学(小学部)以及C、E学区本批次招生学校入学志愿的A学区户籍适龄儿童,自愿填报C、E学区本批次招生学校入学志愿的F学区户籍适龄儿童,自愿填报E学区本批次招生学校入学志愿的G学区户籍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志愿填报。6月13日至14日,组织开展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3)第三批次。6月15日至17日,新区户籍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志愿填报。6月16日,公布本批次学校招生计划。6月19日至20日,组织开展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其法定监护人于6月21日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统筹意愿填报。6月22日,公布统筹安排结果。
2.专项招生小学入学。符合四川天府新区麓湖小学、四川天府新区香山小学以及C、E学区本次招生学校专项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可按要求自愿报名,被本次专项招生小学入学录取的适龄儿童,不再参加新区其他各批次公办小学入学录取。5月28日至29日,法定监护人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5月31日,确需到现场审核资料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料审核。5月31日,公布资料审核结果。6月3日,组织开展四川天府新区麓湖小学、四川天府新区香山小学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6月5日,组织开展C、E学区专项招生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已被四川天府新区麓湖小学或四川天府新区香山小学录取的适龄儿童不再参加本次录取。
每一个批次公办小学入学志愿填报工作结束后,均不再进行该批次的补报。已完成信息采集和资料审核,但未按要求填报志愿的新区户籍适龄儿童以及按政策享受与新区户籍适龄儿童同等待遇的适龄儿童,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小学入学信息采集工作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报名的新区户籍适龄儿童,申请在新区入学的,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根据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四)民办小学入学
新区民办小学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学校招生简章须经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审核同意后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一组织实施,优先面向区内专项招生。
5月25日至26日,自愿填报新区民办小学入学志愿且符合学校专项招生条件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5月28日,确需到现场审核资料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料审核。5月28日,公布资料审核结果。5月30日至31日,组织开展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凡自愿填报新区民办小学面向区内专项招生入学志愿且通过资格审核的适龄儿童,不再参加后续成都市民办小学网上报名和电脑随机录取。
6月3日至6日,成都市户籍适龄儿童、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民办小学网上报名。6月18日,组织开展民办小学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6月24日至25日,被民办学校录取的适龄儿童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学位确认。被民办学校和区属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适龄儿童,其法定监护人逾期不确认的,默认为公办学位。
6月26日,民办小学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补录的,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公布。6月27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小学补录报名,符合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适龄儿童可报名参加补录。6月28日,组织开展民办小学补录并公布结果。
(五)入学报到
8月31日前,学生按录取学校的安排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初中入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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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信息核对
4月22日至26日,成都市小学毕业生,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核对;
在成都市外小学就读,需回新区就读初中的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信息采集;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网上申请绑定电脑随机录取。6月5日,平台公布升学对应区域。
(二)公办初中入学
1.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入学。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以及按政策享受与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同等待遇的小学毕业生初中入学,分3个批次进行,每一个批次入学,已被新区公办学校、市直属学校录取过的小学毕业生均不再参加报名、录取。
(1)第一批次。6月10日至11日,C、F学区户籍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四川天府新区十一学校、四川天府新区元音中学、四川天府新区湖畔路中学、成都市七中育才学校科学城分校入学志愿填报。6月12日,组织开展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2025年两个学区合并为一个学区。
(2)第二批次。6月23日至24日,A学区户籍小学毕业生,以及自愿填报四川天府新区十一学校、四川天府新区元音中学、四川天府新区湖畔路中学、成都市七中育才学校科学城分校入学志愿的D学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志愿填报。6月26日至27日,组织开展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3)第三批次。6月28日至30日,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志愿填报。6月29日,公布本批次学校招生计划。7月2日至3日,组织开展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未被志愿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7月4日,公布统筹安排结果。
2.专项招生初中入学。符合四川天府新区香山中学、成都市七中育才学校科学城分校以及C学区本次招生学校专项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可按要求自愿报名,被本次专项招生初中入学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不再参加新区其他各批次公办初中入学录取。6月14日至15日,法定监护人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6月17日,确需到现场审核资料的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料审核。6月17日,公布资料审核结果。6月19日,组织开展四川天府新区香山中学、成都市七中育才学校科学城分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6月20日至21日,组织开展C学区专项招生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已被四川天府新区香山中学或成都市七中育才学校科学城分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不再参加本次录取。
3.市直属学校入学。符合条件的小学毕业生于6月18日至21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网上报名。6月26日,市教育局组织开展市直属学校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被市直属学校录取的学生,不再享有已取得的新区公、民办初中录取学位,也不再参加成都市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以及新区公办初中报名电脑随机录取。被市直属学校录取,且户籍地或居住证所在地在新区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放弃该录取学位的,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每一个批次公办初中入学志愿填报工作结束后,均不再进行该批次的补报。已完成信息采集,但未按要求填报志愿的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以及按政策享受与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同等待遇的小学毕业生,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筹安排公办学位。小升初入学信息采集工作结束后至新学期开学前,户籍从外地迁入或因其他各种原因未报名的新区户籍小学毕业生,申请在新区入学的,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根据学位余缺情况统筹安排公办学位。
(三)民办初中入学
新区民办初中招生计划、招生范围、收费标准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学校招生简章须经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审核同意后公布。学校招生入学工作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一组织实施,优先面向区内专项招生。
5月25日至26日,自愿填报新区民办初中入学志愿且符合学校专项招生条件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登录“四川天府新区招生入学管理平台”,进行网上报名。5月28日,确需到现场审核资料的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按要求到指定地点进行资料审核。5月28日,公布资料审核结果。5月30日至31日,组织开展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凡自愿填报新区民办初中面向区内专项招生入学志愿且通过资格审核的小学毕业生,不再参加后续成都市民办初中(含直升)网上报名和电脑随机录取。
6月5日至6日,自愿直升本校初中部的民办一贯制学校在籍小学毕业生,通过“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报名参加直升;已被校内直升录取的学生,不再参加其他民办学校和公办学校录取。6月11日,组织开展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6月13日,审核民办一贯制学校电脑随机录取计划,报市教育局审核同意后公布。
6月18日至21日,成都市户籍小学毕业、成都市学籍小学毕业生、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及其他符合政策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民办初中网上报名。6月27日,组织开展民办初中电脑随机录取并公布结果。
7月5日至6日,被民办学校录取的小学毕业生法定监护人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进行学位确认。被民办学校和区属公办学校同时录取的小学毕业生,其法定监护人逾期不确认的,默认为公办学位。
7月8日,民办初中未完成招生计划需补录的,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审核并报市教育局同意后公布。7月9日,未完成招生计划的民办初中补录报名,符合条件且未被民办学校录取过的小学毕业生可报名参加补录。7月11日,组织开展民办初中补录并公布结果。
(四)入学报到
7月12日至13日,学生按录取学校的安排到校办理入学报到手续。
其他群体入学
随迁子女
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申请就读新区公办小学,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筹安排入学。
在新区小学毕业且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纳入划片范围升学;在新区以外小学毕业且符合条件的随迁子女,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筹安排升学。
7 月 5 日前,社区治理和社事局公布随迁子女入学结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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残疾儿童少年入学。新区残疾人教育专家委员会按照“全覆盖、零拒绝”要求,开展入学评估,通过普通学校随班就读、特殊教育学校就读、送教上门等多种方式,逐一做好入学安置工作,并落实“一人一案”,保障新区户籍适龄残疾儿童、少年义务教育入学权利。《关于启动2024年四川天府新区残疾儿童少年入学转学评估工作的公告》已于3月7日通过“天府社事发布”微信公众号发布。
优抚对象子女入学。对符合条件的现役军人子女、烈士子女、公安英模和因公牺牲伤残警察子女、国家综合性消防救援队伍人员子女、进藏干部职工子女、高层次人才子女、抗疫一线医务人员子女、“成都工匠”子女及其他各类优抚对象,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按照相关规定落实教育优待政策。
其他。按规定做好新区集体户子女,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少年,在蓉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入学工作。
法定监护人(父或母)双方或一方为新区集体户籍,适龄儿童、少年本人为成都市外户籍的,由法定监护人一方(父或母)于5月13日至17日向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提出申请,并出具适龄儿童、少年户籍证明、法定监护人户籍证明、监护关系证明、在新区合法居住证明、成都市社保和劳动合同等材料后,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在新区居住的港澳台及外籍适龄儿童、少年或监护人为新区户籍的持旅行证入境适龄儿童、少年,申请在新区公办学校就学的,于5月13日至17日向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提出申请,经审核符合条件的,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根据学位情况统筹安排入学。
双胞胎(多胞胎)子女参加电脑随机录取时,法定监护人可通过指定的招生入学平台自愿申请“双胞胎(多胞胎)绑定”。
因电脑随机录取,可能导致多子女不能同时就读同一学校(校区),家长可申请其他子女与已在读子女就读同一学校。其法定监护人须于4月8日至12日,向已在读子女就读学校提出申请,经学校初审通过的,于5月24日至28日登录“成都市义务教育招生入学服务平台”,完成网上申请。5月31日,学校告知多子女同校就读申请审核结果,审核通过的,由社区治理和社事局统筹安排入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