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积分申请
未入户的居住证持有人积分达10分及以上(其中“稳定职业指标”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得分不低于5分;“居住引导指标”拥有本市合法稳定住所,在该区域连续居住,得分不低于5分)由居住证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
注意:适合外省、外市来蓉人员,不适合成都市内跨行政区域就业人员;如您为成都市外户籍,且居住地与工作地不在同一区域,可选择积分方式申请。
(二)材料申请
1.申请人在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和四川省居住证(本市户籍只需提供有效期内的居民身份证);
2.与该区域用人单位依法签订的《劳动合同》或在该区域投资办理的市场主体营业执照(含纳税或免于纳税相关证明);
3.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该区(市)县连续居住满半年(如申请人《房屋租赁登记备案凭证》、不动产权证书或房屋所有权证等);
4.自申请当年的4月1日上溯6个月,已在本市依法连续缴纳城镇职工基本养老保险满半年,且申请入学当月处于持续缴纳状态。
符合上述条件的由居住证持有人或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居住证(地)所在区(市)县教育行政部门统筹安排入学。(适合未办理居住证积分的居住证持有人和本市户籍跨行政区域居住就业人员)
注意:申请人受雇于用人单位的,应提供该单位以职工名义缴纳社保的相关证明。